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503.“加低斯”是指从理性概念或思维发展出来的对内层真理的情感,“书珥”是指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发展出来的对外层真理的情感,这从“加低斯和书珥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加低斯”表示存在争论的真理,如前所示(1678节),因而表示关于真理的起源和它是不是从理性发展出来的争论,这从下文明显可知。但对主来说,一切真理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,所以“加低斯”在此表示对真理的情感。每个教会成员都拥有理性真理和纯记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。理性真理是内层,而纯记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是外层。前者与后者截然不同,正如人的内部记忆与外部记截然不同(参看2469-2473节等)。由此可推知,对真理的情感也有两种:一种,也就是对理性真理的情感,是更内层的;另一种,也就是对纯记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的情感,是更外层的。从理性概念或思维发展出来的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在此由“加低斯”来表示,而从记忆真理或事实知识发展出来的对外层真理的情感由“书珥”来表示。“书珥”表示外层真理(参看1928节)。在圣言中,名字只表示真实事物,这在前面已经说明(1224, 1264, 1876, 1888节等)。
3223.有两种光照耀世人,即: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。世界之光来自太阳,而天堂之光来自主。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,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。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,但仍属于它,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,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,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。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;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,以至于若没有它们,他就不能思考。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。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,它就住在这光中。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,并将光归于它。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,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,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。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,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。
这光(即天堂之光)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。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。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。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,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。除非天堂之光流入,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,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。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,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,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,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。在这种情况下,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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